哪些情况下进入南岳衡山免门票
在以下情况下进入进入南岳衡山免门票:
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可凭南岳区人民政府通知直接进入景区(点): (一)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及陪同人员; (二)来南岳考察检查工作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及陪同人员; (三)直接参与景区紧急抢险、救助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可凭相关证件进入景区(点): (一)区内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 (二)区内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本人工作证; (三)驻岳各单位工作人员凭本人工作证; (四)驻岳部队官兵凭本人军官证、士兵证; (五)景区内从业人员凭本人景区从业证。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免票进入景区(点): (一)国家级劳模和英模凭本人国家级劳模、英模证; (二)中国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国家级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 (三)新闻记者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 (四)烈士家属凭烈士证; (五)残疾人凭本人残疾人证; (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 (七)佛、道教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 (八)旅行社陪团导游凭本人国导证、旅行社踩线团凭本人旅行社总经理资格证或国导证。
第十九条 身高1.3米以下儿童可免票进入景区(点)。 第二十条 持本区有效暂住证的人员进入门票征管景区(点)的,每年第一次进入景区(点)时须购票进入,年内再次进入景区(点)时,凭本人有效暂住证和登记的购票手续,可免票进入景区(点)。 第二十一条 区外人员在中心景区短期工作和学习的,每年第一次进入景区(点)时须购票进入,年内再次进入景区(点)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和登记的购票手续,可免票进入景区(点)。 第二十二条 需到景区(点)进行工程抢修、维护的区外工程技术人员凭相关单位证明由区门票管理处核实,经南岳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免票进入景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