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珠晖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0月29日,珠晖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区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异动和补(另)选的区第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了新补选(另)选的袁谷平、吴少华、彭建军、刘俊、阳启宝、李翔、李主慧、黄秀峰、高丽娜、唐家乐的区三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目前,珠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79名。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珠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珠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14项工作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忠在会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是要用制度规范、保障、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要不断强化监督手段,把常规性监督手段与刚性监督手段有机结合,增强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参加常委会各种会议上要敢于发表真知灼见,提高审议发言的含金量。三是要严守会议纪律。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参加会议的关系,强化团结共事意识,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团结和谐、风正气顺的集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超、陈清学、凌小敏、袁丁分别主持会议的相关议程,副主任邓春华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谢柯,副区长陶朝晖、史瑞光、邹红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唐晨,区副县级干部、政府办主任廖永忠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2名区人大代表。 |